哈纳斯生态旅游调查报告>旅游规划与环境保护/
一。现状
经过3天调查,所得结果如下:
旅游设施建设方面,目前哈纳斯的旅游开发区为科学实验区内约5平方公里的沿河土地。在这5平方公里的小区内,有58家旧点,其中包括216间木屋,88座蒙古包。这写设施有一半以上集中于桥东约1平方公里左右的土地内。这些旅馆除了传统的木屋外,也有为数不少的欧陆风格建筑。
旅游景点和项目的开发方面,哈纳斯印发的游览图上有景点18处,包括湖头4处,湖味以下14处。目前真正有人工开发痕迹的只有观鱼亭一处,此亭建于哈拉开特山峰顶,可观赏哈纳斯湖全景。已开设的旅游项目主要有骑马、游艇观光、漂流和跳伞等,娱乐设施还包括有歌舞厅。
保护区的教育职能方面,区内只有一个小型科普园,其供人参观的标本室要加收门票,且藏品种类较少。
客源市场方面,区内游客70%来自新疆内,外地只占20%,而国外游客仅有5-6%。游客中公费旅游为主,占60-70%。经调查,疆内游客在哈纳斯逗留平均为1-2天,而外地游客逗留时间
平均也是两天,只有国外游客平均逗留时间较长,可达4、5天。
二。在上述调查中,我们小组成员发现并总结了以下几个问题:
- 区内旅游开发过于注重经济效益,只重视服务设施的建设,而忽视了对经典的合理开发,具体表现在:
1)建筑规模越来越大,从最初一层的小木屋、蒙古包,发展成两三层的小洋楼,再发展为一些钢筋结构的建筑(如汽运站、大型餐厅,综合商场等),给保护区的自然景色在一定程度上增添了视觉污染。
2)娱乐设施的噪音污染很大,白天的游艇,晚上的歌舞厅,都为保护区增加了与自然不和谐的声音。
3)区内没有大型的景区游览图,只有两块简单的哈纳斯湖景点分布图告示牌,令游人寻找景点困难。
4)交通工具匮乏。景点本身相距很远,开发者又未提供电瓶车等交通工具,致使游客或被迫步行前往,或自行架车入区乱开,造成植被的破坏。
5)旅游项目太人工化,没有很好地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及自然资源相结合。这些项目缺乏地方特色不说,还有可能给区内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6)道路建设不够完善。或灰大土多,与景致不协调,或根本不明显,导致游客容易离开小路,随意走动,造成植被破坏。
- 区内教育职能不够,给游客提供生态旅游的引导不足,无法让游客深刻体会哈纳斯旅游的地方特色,具体表现在:
1)对科普园的建设太不重视。对区内动植物资源只做了简单的罗列,却没有进行更声如的实物教育及更详尽的介绍。
2)缺乏对当地少数民族民俗民风的介绍,以及相关特色节日、庆典等的演示。
3)游客与当地人几乎混居在一起,旧屋新屋混杂,建筑风格凌乱,对民俗民风的展示造成了相当破坏。
三。哈纳斯问题分析
通过以上的调查,我们的出以下结论:
- 哈纳斯在开展的并非是其一直所提的生态旅游。旅游划分为四个等级:
1)观光旅游
2)娱乐旅游
3)专项旅游
4)生态旅游
哈纳斯所开展的只是以提供短期度假服务为主的娱乐旅游。
- 与娱乐旅游的性质相应,哈纳斯的旅游开发造成娱乐、服务设施的大规模建设,缺乏自然、人文景点的开发,使旅游项目陈旧单一;并大大减弱了对疆外游客的吸引力。
- 作为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内建设大量的旅游服务设施,并设各种对环境影响很大的娱乐项目,其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任其发展下去,必然会对哈纳斯产生无法挽回的影响。
依据以上三个结论,我们提出如下观点:
- 单从旅游收益的角度看,哈纳斯现在开展的娱乐旅游在短期内会得到一定的回报;但从环保的角度看,这种发展模式是与保护区“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宗旨相违背的。也是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从客观条件上看,哈纳斯的旅游期较短,地处内地交通和通讯不便,周边地区经济欠发达,缺乏开展娱乐旅游的条件。从远的发展来看,娱乐旅游缺少新意和特点,难以对疆外游客产生吸引力,其对环境破坏性的影响,更可能使哈纳斯失去发展旅游的潜力,使其走上“旅游开发,环境破坏,市场
缩”的畸形发展之路。所以我们认为哈纳斯现行的旅游开发模式是不可取的。
哈纳斯作为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才是最可贵最重要的旅游资源。开展对环境破坏小,污染少;前期投入少,从业人员少,收入多的生态旅游是哈纳斯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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