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留学英国人员必读
v200402
欢迎大家到英国留学,为方便各位在英国的学习工作及生活,我们特编印了此文件。请务必认真阅读其中各项规定,并在留学过程中严格参照执行。
此材料应保存到留学结束,以备随时查阅。
报 到 手 续
驻英使馆教育处
2004年2月
凡需从驻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领馆教育组(以下简称教育处组)领取奖学金的国家留学基金委派出留学人员或中科院院公费派出人员(以下简称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均需在抵英15日内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报到手续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a)自2004年2月1日起,所有到英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均需通过网上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英时可在国内预订联程机票径达在英目的地而不必在伦敦停留。
b)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抵英后或赴英前,即可登录驻英使馆教育处网站,进入报到登记系统在网上填写报到登记表。报到登记网址为:http://srs.moe.edu.cn/
c)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抵英并填写完成报到登记表后,按网页提示,将打印出的报到登记表(并于报到登记表右上角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填写完整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赴英邀请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护照身份页(即带有本人照片及护照签发机关公章页)及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写好回邮地址的信封一个(邮寄第一季度奖学金支票用)寄各教育处组相关管片老师。如是其他各类项目资助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非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还需同时提交项目资助证明及复印件;如是改派到英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还需同时提交改派函原件及复印件;需缴纳Bench Fee的普通访问学者(2002年<含2002年>以前录取)或访问学者(2003年<含2003年>以后录取),则需提交英方院校或有关单位财务部门出具收取BENCH FEE 的发票(INVOICE),发票上必须注明留学人员的姓名(用汉语拼音全称,不要用缩写)、收费项目及金额,且提交的邀请信必须是来英前英方院校或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信原件并已说明需缴纳Bench Fee,教育处支付Bench Fee最高限额为1000英镑。
教育处组各管片老师收到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寄出的报到登记材料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报到材料并发放第一季度奖学金(以支票形式邮寄发放)。报到登记材料不全或有问题者,奖学金无法按时发放。Bench Fee将在收到材料的20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由教育处组财务室直接寄留学人员所在英方院校或有关单位财务部门。从第四个月起直至留学期限结束的奖学金将以银行转帐方式按月发放。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需在教育处网站下载打印《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约期汇款申请表》,按要求填入银行帐户信息后寄回教育处组财务室方可办理银行转帐手续。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可随时登录教育处网站(用个人帐户及密码登录)查询奖学金及Bench Fee发放情况。
4、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英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管理规定,如按时提交进修计划及阶段总结等。对违反规定的留学人员,教育处组将按相关规定停发或扣发其奖学金。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英期间联系办法等如有变动,应随时登录驻英使馆教育处网站更新相应信息,以保证各管片老师能随时与之保持联系。
5、为保证留学人员按期回国,由教育处负责购买回国机票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需在回国日期前40-25天在网上提交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机票预订单。
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接待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如有问题需与各自管片老师面谈,请务必提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预约时间。
7、各留学人员应随时通过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了解最新通知及相关管理规定等情况。
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网站:http://www.edu-chinaembassy.org.uk
一、在英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注意事项
驻英使馆教育处
2004年2月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不参与有损于祖国的任何政治活动,把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视为自己的首要职责。
2、遵守英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遵守留学单位的有关规定。
3、遵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规定,遵守外事纪律。不做与留学身份不相符的事情。
4、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充分利用国外条件,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争取优异成绩为国增光,按期回国工作。
5、积极参加留学人员的集体活动,支持各学联会的工作,努力把学联会办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
6、注意人身及个人财产安全。注意保管好护照等有关证件,若有丢失、被盗,应立即报告当地警察局和管片老师。
7、奖学金要用得其所。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应按规定居住与自身身份相符的住房,除校方允许外,原则上不要两人合住一间房,以保证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8、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英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管理规定。要随时与管片老师保持联系,如有各种问题,应及时向各自管片老师报告。
二、在英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业务管理须知
驻英使馆教育处
2004年2月
1、驻英使馆教育处负责除驻曼彻斯特总领馆领区以外所有到英留学人员的相关事务。驻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组(以下简称曼城教育组)负责驻曼城总领馆领区内所有留学人员相关事务(含报到登记、支付奖学金、预订机票、办理留学回国证明等各种事务)。
根据工作需要,驻英使馆教育处指派不同的老师(简称管片老师)与在英不同地区留学人员联系,并负责其相关事务。留学人员在英期间各种问题,均可与相应管片老师联系。
伦敦教育处管片老师分工简况及联系电话如下,详况可查阅教育处网站。
郭晓娟:牛津/剑桥/伦敦部分,020-76120266
张拥军:英格兰南部/南威尔士/伦敦部分,020-76120268
井美莹:苏格兰/北爱尔兰/伦敦部分/报纸订阅,020-76120260
杨中波:英格兰中部/北威尔士/伦敦部分,020-76120268
教育处地址:50 PORTLAND PLACE, LONDON W1B 1NQ
教育处传真:020-75804474
教育处网址:http://www.edu-chinaembassy.org.uk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AM 9:00—12:00, PM 2:00―5:00
接待时间: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各自管片老师联系预约。
曼城教育组管片老师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张艺华、黄小勇
地址:153 BARLOW MOOR ROAD, WEST DIDSBURY, MANCHESTER M20 8YA
电话:0161-4454586,0161-4380502
传真:0161-4489154
接待时间: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各位老师联系预约。
2、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除有特殊情况外,均需在抵英后15日内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报到手续另见说明。
3、所有国家公派留学进修人员(含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高访、普访)到英后,均需在2个月内提交进修计划;国家留学基金项目派出的进修人员需每六个月填写一次《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学习情况报告》(见附页);研究生要在半年内落实课题,定出年度学习计划。以上材料均报各自的管片老师。对未能按时提交学习情况报告或学习计划者,教育处将视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扣发或停发其奖学金。
4、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要深入了解所留学单位的教学科研情况,课题合作者或导师的业务特长,做到专业对口,课题明确。凡专业不对口需调整者,要调查清楚,及时向教育处(组)报告(报各管片老师),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5、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留学期间发表的重要论文,取得的发明创造及专利成果应及时向管片老师汇报,以便备案。要适当开展专业调研,了解相关动态。在结业回国前,应将留学单位教学科研情况连同留学情况总结一同报各管片老师。
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均应按协议按期回国,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国或需提前回国,应及时向国内派出单位主管部门和驻英使(领)馆教育处(组)提出申请,由教育处(组)和国内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审批。留学人员在结业回国前向管片老师提交的留学总结报告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本人留学期间的思想和业务收获、成果评价和留学建议。
7、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限内不得擅自离开英国。如擅自离开英国,教育处将扣发其奖学金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国内有关部门。
8、由教育处负责购买返程国际机票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须提前与教育处联系办理机票预订、开取留学回国证明等回国手续。回国手续另见说明。
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财务注意事项
驻英使馆教育处
2004年2月
驻英使馆教育处财务室负责除驻曼彻斯特总领馆领区以外所有到英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财务有关事宜。
驻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组负责驻曼城总领馆领区内所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财务有关事宜。
驻英使馆财务室会计:柳瑛(Mrs Ying LIU)
联系电话:020-76120264
通信地址:教育处财务室,50 Portland Place, London, W1B 1NQ。
财务室接待时间:请通过电话联系预约。
曼城教育组联系方式等见前页。
1、奖学金发放
在教育处领取奖学金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教育处报到登记后一次性发放到英前三个月奖学金(以支票形式邮寄发放,详见本材料“报到手续”部分)。从到英第四个月起,每月从银行转汇奖学金本人帐户。汇款时间为每月3日左右(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和每月15日左右(中科院公费项目)。根据国家规定,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和零用费。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银行帐户信息由留学人员在教育处网站下载填写《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约期汇款申请表》提供。留学人员最迟应于抵英后45天内将申请表寄到教育处财务室。《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约期汇款申请表》请在教育处网站下载。
3、BENCH FEE
教育处(组)只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派出的普通访问学者(2002年<含2002年>以前录取)或访问学者(2003年<含2003年>以后录取)支付BENCH FEE。需缴纳BENCH FEE 的留学人员,必须在邮寄报到登记材料时提交来英前由英方院校或科研单位出具的要求缴纳BENCH FEE 的邀请函及INVOICE。交纳BENCH FEE的程序详见本材料“报到手续”部分。如INVOICE不符合要求,教育处(组)不能支付BENCH FEE。
留学人员在报到时提交的英方院校或科研单位邀请函上若无明确提出交纳BENCH FEE要求,来英后再提出交纳者,教育处不予支付BENCH FEE。
4、奖学金停发、扣发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英学习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况,教育处将按规定停发、扣发其奖学金,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留学人员所在单位。
a) 抵英后不按规定及时报到者;
b) 未经批准擅自转学者;
c) 不按规定提交进修计划、年度学习计划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学习情况报告》者;
d) 提前回国超过7天(含)以上者;
e)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英国者。
四、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手续
驻英使馆教育处
2004年2月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学业结束回国前,应办理如下手续:
1、机票预订
凡由教育处(组)负责购买回国机票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应在回国日期前40-25天在教育处网站提交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机票预订单,并通过网站随时查询机票预订情况。机票一旦出票,不得更改日期。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日期,须报管片老师批准,并需向教育处财务室交纳20英镑改票手续费。
2、取机票、办理留学回国证明
机票出票后,留学人员即可与各自管片老师预约办理取机票、办理留学回国证明手续。办理时间一般为回国前一到两周,具体时间需由留学人员通过教育处网站提前与各管片老师预约。取机票、办理留学回国证明时需留学人员本人携带护照、留学总结、导师信(评语)、2镑的现金或Postal Order(到英国邮局购买,并注明付给Education Section Chinese Embassy)亲自到教育处找各自管片老师办理。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学习情况报告
STUDY AND RESEARCH REPORT
报到序列号: 留学国别:英国
姓名中文: 性别: 抵英日期: 年 月 日 学习期限: 个月
姓名拼音: 电子邮件:
专业(研究课题):
在英学习单位:
导师或合作者姓名: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个人小结(完成留学计划进度情况,包括实验室工作、进修课程或听课时数等业务活动;学习、研修成果或发表文章情况等)
本人签字: 日期:
二、导师或合作者评语(Supervisor’s Evaluation)
签字(Signature):
Name(Print): 日期(Date):
三、驻英使馆教育处管片老师意见
签字: 日期:
留学基金委公派学者《人民日报海外版》征订须知
1、教育处为在英国学习进修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免费订阅《人民日报海外版》一份。订报者应为已经在教育处报到的公派留学人员。
2、请工整填写订单,字迹潦草或英文地址邮编有误导致订报延误,责任自负。
3、订报不破月,即订报起始时间为抵英后的下月1日,中止时间为回国前一月月末。
4、请妥善保留此须知并将本页订单部分在抵英后及时寄至教育处井美莹老师。地址:50 Portland Place, London W1B 1NQ 。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订海外版”。
5、订户如需更改地址,请直接与报纸发行商联系,将原地址、新地址、订报号(订报号在每日装报纸的塑料袋内小条上)告知报商。教育处不受理更改地址事宜。报商地址:Service Commercial, GUANGHUA Edition de Press, Nouvelles d’europe, 110 Bis, Avenue de Paris, 94800 Villejuif, France 。 电话:0033-1-4677-7699 ;传真:0033-1-4677-9503。
6、因报纸从法国寄出,故报纸送达订户地址时间可能推后4—5日。
7、如订户订报一月后仍未收到报纸,请打电话02076120260与井老师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