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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批评:北大人事制度改革未触及既得利益群体
中新网     作者:秦平
     中新网7月10日电, 北京大学的人事制度改革在整个社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杜钢建接受法制日报专访时认为,北大的改革没有触及既得利益群体;要激发高校学术创新能力,首先就需要实现高校的自治管理。

    杜钢建教授认为,北大的改革并没有触及到高校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一些关键性的、根本性的问题,而是拿一部分“弱势群体”(讲师、副教授们)开刀,保护了一部分既得利益者(教授),这对一个学校的学术创新能力只能带来负面的影响。试想,如果学术研究带有很强的功利色彩———为了评职称而工作,学术研究必须去适应那些不得不量化的评审标准,甚至是为了评审标准而不得不去扭曲自己的研究成果,那么这种成果的价值又有多大呢?

    任何一次改革,都会涉及现存利益的调整和分配,而北大这种几乎不触及既得利益的改革只能是跨出一小步,也显示出了改革者的无奈与底气不足。

    杜钢建认为,如何增强高校的学术氛围和学术创新能力,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就是高校的自治管理。

    他认为,高校的自治管理是把教师和学生作为管理的主体,而教师与学生的在学校管理中的地位其实也决定了学校改革的方向和性质,决定了改革者的立场。北大的改革实际上还是把教师和学生放在了被管理者的位置上,是一场由上而下的改革。

    杜钢建提出,大学的自治管理首先是人事权要下放,增大高校教师和学生在学校管理事务中的发言权;其次是财权,在资金管理上,要放手让学校有多种的财源,增加学校经费中非财政投入部分,对国家财政的教育投入的使用只要做好监督就可以了,而不必管到每一个项目的投入和使用;第三是学校的管理,学校的管理方式应该由学校自主选择,不必都统一管理,这样才能办出各个学校自己的特色;第四是充分发挥教师、教工、学生三方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给他们以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使他们成为管理的主体;第五是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一个自治的大学应该是一个开放的大学,社会各界通过资金的投入、校友会、家长会,以及社区对学校的管理发表意见和看法,实现自治管理大学的一些特色。
[ 2003年7月18日 ] [ 评论几句 ] [ 推荐给同事 ] [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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