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改变“白色污染”泛滥局面
五部局提出十大防治措施
中国环境报(1998.10.06)
王娅
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旅游局最近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重点交通干线、流域及旅游景区塑料包装废物管理的若干意见》,就迅速改变目前重点交通干线、流域及旅游景区“白色污染”泛滥的局面,保护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提出了十大防治措施。
这十大措施是:
一、加强对“白色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城建、交通、铁路、旅游、环保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对塑料包装废物的管理。
二、禁止在铁路车站和旅客列车、长江及太湖等内河水域航运的客船和旅游船上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三、杜绝塑料包装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在河流、湖泊中及沿岸乱扔和堆积,已有的三个月内在辖区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清理士净。
四、禁止在铁路沿线、长江、太湖流域沿岸倾倒垃圾,已有的六个月内在辖区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清除,进行综合整治。
五、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船舶垃圾的管理。各类船舶要配备足够的垃圾储存容器,对垃圾分类收集,并排入垃圾接收设施。
六、各级旅游景区(景点)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景区(景点)塑料包装废物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各级铁路部门要巩固已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列车和车站垃圾收贮设施并严格监督管理。
八、各级城建环卫部门应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确定的原则做好航运、铁路和旅游景点垃圾的接收和处理处置工作,不得将收运的垃圾堆放在江、河、湖岸边。禁止在水域沿岸设置垃圾填埋场、堆放场。
九、各级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防治塑料包装废物污染环境的统一监督管理。
十、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普及防治塑料包装废物的知识,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要在列车、轮船、旅游景区(景点)设立宣传牌、公告牌。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要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