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将净土还给母亲河
北京日报1999年12月31日青海消息青海省政府日前决定,从2000年起,用四年时间在黄河、长江源头地区大面积实施退耕还林和植树种草,以有效遏制这里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状况。
据悉,青海省已为此制定了具体规划。根据这些地区高寒多灾的特点,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将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生态林为主,退耕还草和荒山种草主要以建设多年生禾本科人工草地为主。
黄河源头区包括果洛藏族自治州的玛沁县,黄南藏族自治州的泽库县,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兴海县、贵南县、同德县,总面积为四万三千多平方公里,现有耕地一百零四万亩(十五亩合一公顷)。到2004年,这里将实现退耕还林(草)六十四万亩,荒山造林、种草一百二十八万亩。长江源头区包括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称多县、囊谦县,果洛藏族自治州的班玛县,土地总面积为四万八千多平方公里,可退耕还林(草)三十一万亩,荒山种草、造林六十二点六万亩。
黄河、长江源头地区是青海省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的一半,每年向下游地区输沙达一亿多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