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视城市垃圾填埋场对环境的危害

中国环境报(1998.08.25)
李亚南

近日广州日报刊载一则消息《广州将告别街头垃圾桶》,指出:广州市政府计划在今年底全部取消街头垃圾桶,代之以垃圾袋,并统一压运装车。对解决市区门前污染问题,消除城区脏乱差,对改善市容环境起到积极作用。然而城市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问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据有关统计资料:城市或城镇人均日产垃圾0.95公斤,广东省则日产垃圾2.4万吨,年产垃圾900多万吨,并以年平均4.5%的速度增长。垃圾成分含有易腐的有机物占58%左右,煤灰、脏土、砖瓦占20%左右,塑胶、纸类、纤维金属和玻璃等约占20%左右,剩下的还有危险废物约占2%左右。医疗废物年产量约30万吨。

广东省至少有4000个一般生活垃圾填埋场,将近1500个垃圾填埋场混杂大量的危险废物。由于各地垃圾填埋场比较简单,底部无防渗滤设施,顶部没有导气措施,臭气影响范围广,渗滤液有机物含量相当高,严重影响地下和地面水,造成较为严重的水和土壤环境及大气污染。据监测:深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CODcr为5万-8万mg/l,BOD5为2万-35000mg/l,总氮为400-2600mg/l,氨氮为500-2400mg/l(重金属未测),均超过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的几十至几百倍。

广东省1988-1989年对农业商品基地调查,农田土壤中重金属元素检出率较高,镉、汞普遍超标。农产品中,铜锌镉汞铅5种重金属元素的超标率为41.18%。说明危险废物处理不当已引起较严重的污染。

危险废物在开始形成时往往比较单一,经过集中输送,最后形成混杂体,它们对人体或其他生物体构成潜在危害。有些废物具有蓄积性,长期低剂量直接接触会致癌。甲基汞能通过复杂的食物链在生物体富积,引起中毒;有些废物在环境中非但不降解毒性还会通过化学反应增强其毒性。

每一个垃圾填埋场相当一个大中型工厂不断的排放污染物,却没有受到环境保护部门的任何监控。要改善环境质量,保护水环境和土壤环境,若不重视城市垃圾的卫生和安全处置,水环境质量是难以得到根本改善的。特别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人口密集,河网交错,水资源丰富,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巨大,更应引起足够重视。若危险废物失去控制,经常在几年以后对空气、水、土地、健康、人类生育带来高昂的代价。

当今,工业化国家充分意识到危险废物的潜在危害,花费亿万美元清理危险场所,疏散人身健康受到威胁的地区居民。美国从1989年起,耗资45亿美元建立了1173个超大安全填埋场和30844个次超大安全填埋场,1837个紧急清除点和277个处理站,较完善的处理好固体废物。

为此,笔者建议,在我国当前固体废物法规和标准还未完善的情况下,基于技术和资金,对现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填埋场先着手采取如下措施:

1.对废物填埋或堆积场进行鉴定;

2.评估废物填埋或堆积场的危险度;

3.评估其对自然资源的污染情况;

4.对从废物填埋或堆积场释放出来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控和处理;

5.由当地政府领导,废物产生者治理、转移或消除危险废物。

同时,加强对现有固体废物管理,明确重点,分清轻重缓急,制定综合防治规划,建造一批卫生和安全的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特别是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对具有严重危害的废物应严加管理,侧重在无害化;对数量大、分布广的要予以注意,侧重减量化和资源化。一步一个脚印,分步实施,使我们周围的环境得以根本改善。